個人資料的處理 根據第8/2005號法律《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教育及青年發展局(下稱“教青局”)就《二零二三/二零二四學校年度廣東省學校就讀學生學費津貼及學習用品津貼》網上申請”對個人資料進行收集和處理: 為審查有關的申請是否符合該項津貼所規定的申請條件,學生所提供的個人資料會用作該項津貼的申請審批、給付、統計及建立資料庫的用途,相關的個人資料亦將交給學生就讀的學校、就讀學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門及澳門身份證明局,以提供、互換、使用及核實學生的個人資料。 父/母/監護人/本人(學生倘年滿18歲可自行提出申請)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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