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暨青年局呼籲法人提交年度總結報告
為此,現通知已獲確認為教育界的法人應在法定期限前,即不遲於九月三十日,將年度總結報告送交非高等教育委員會秘書,送交地址: 澳門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1樓。有關《選民登記法》可於印務局全文下載,網址:http://bo.io.gov.mo/bo/i/2000/51/lei12_cn.asp。
另外,根據上述法律第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不按有關規定提交年度總結報告的法人選民,如在隨後的五個曆年內再次不提交年度總結報告,自下一個選民登記冊完成展示之日起中止其法人選民登記的效力。
如欲查詢更多資訊,可瀏覽www.dsej.gov.mo或致電83972832與郭紫菱小姐聯絡。
[ 2010-08-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