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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與教學資源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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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正規教育課程發展簡介

  學校教育對於人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正規教育課程是大面積培養人的裝置,體現著一個國家/地區文化思想和既有傳統觀念,以至未來全球社經發展需要,是進行具教育意義教學活動的重要依據,引領學校場所,主要經由老師對課程的理解和轉化,透過課堂教學設計,協助個人發展所需的素養,成為良好的社會一員,回饋社會發展,國家建設事業。

  澳門自1994年起陸續制訂幼兒至高中教育階段的課程計劃及相關科目教學大綱,為學校課程提供可遵循的依據。至2006年,隨著《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簡稱《綱要法》)的頒布和實施,澳門特區政府有序落實《綱要法》中關於課程改革和發展的各項工作,並於2014年起,有序頒布及實施《本地學制正規教育課程框架》及《本地學制正規教育基本學力要求》行政法規,以及相配合的各教育階段“基本學力要求”具體內容的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全面建設幼兒至高中教育階段的學校課程領導體制。

  學校在遵守上述“課程框架”和“基本學力要求”的前提下,可以自主發展其校本課程。

  近年,國際社會的教育研究機構指出,社會對未來人才的培養更應著重個人的素養發展。因此,澳門特區政府將秉承本澳教育發展的整體思路,落實澳門特別行政區《綱要法》中的教育目標,以及與課程有關的各項規定,並借鑒內地、鄰近和世界其他先進國家及地區,在課程理論和課程改革實踐所積累的經驗,積極推動學校課程的優化,開發課程與教學資源,提升教師的課程開發能力,尤其協助學生搜集學習成果的實際例證,確認自身發展進程,指導有效學習方略,致力提升澳門學生的學力,培養新時代公民,貫徹落實“教育興澳 人才建澳”的理念。

  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課程發展工作,需要政府、學校、社會各教育團體和機構以及教育工作者、家長和廣大市民的支持和努力,願我們攜手,合力推進澳門課程的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