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程 (2025年)
1. 入學資訊(1月1日起)
- 家長於www.dsedj.gov.mo點選“幼兒首次入學中央登記措施”或“入學指南專區”瀏覽學校的入學資訊。
- 可透過教青局網頁的連結到擬報讀學校的網頁瀏覽學校的招生章程。
2.中央登記(1月6日至16日)
中央登記讓家長統一於網上選報心儀的學校。家長可用幼兒的“一戶通”登記,又或在教青局“幼兒首次入學中央登記措施”網頁(www.dsedj.gov.mo)選擇“一般登入”進行網上登記;倘選擇“一般登入”,按指示輸入資料後會獲手機短訊驗證碼。登記流程:
*登記前請先備妥幼兒合規格的近照(電子檔)。
幼兒為澳門居民
自行於網上登記。
1 按身份證明文件輸入“基本資料”,上載合規格的幼兒近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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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最多點選6所本澳學校和1所橫琴“澳門子弟學校”;
登記前了解學校的的辦學特色、招生章程及面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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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按登記的校部要求,分別輸入“補充資料”之後按“確定並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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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提交資料後24小時內獲手機短訊確認完成登記。 |
倘需協助,必須帶備以下文件到教青局櫃台辦理。
文件:
− 幼兒合規格的近照一張
− 幼兒及其父/母/監護人的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及副本
幼兒為非澳門居民
必須帶備以下文件到教青局櫃台辦理。
文件:
− 幼兒合規格的近照一張
− 幼兒及其父/母/監護人的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及副本
− 澳門逗留許可憑條或正在向澳門有權限實體申請其子女的居留或逗留許可證明文件
登記須知:
- 學校不設報名及面談名額的上限,且中央登記毋分先後次序,家長不用急於搶報。
- 必須完整地填寫及確保資料正確;倘資料有誤,子女可能被學校取消面談資格。
- 倘為子女選擇外語學校,家長應按學校要求的語言填寫相關資料。
- 家長須留意報讀學校公佈的招生章程,在選擇學校前宜留意學校面談的日期,以減少面談撞期的機會。
- 幼兒近照規格:正面、免冠人像證件相片。
- 倘子女是雙/多胞胎,宜以相同的澳門有效的手機號碼登記。
- 澳門居民可經中央登記報讀橫琴“澳門子弟學校”,且不計入6所學校的登記限制。
- 幼兒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及身份證號碼將由身份證明局作檢核。
- 家長須同意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將轉交報讀學校作為幼兒入學登記的用途。
- 倘須修改登記資料,必須於2025年1月16日或之前更新。
- 倘經“一般登入”登記的幼兒請保留手機驗證碼短訊,以便其後登入教青局網頁查詢、修改登記及網上確認入讀資料。
- 倘經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完成中央登記,須統一以“一戶通登入”進行修改、查詢及網上確認入讀資料。
3. 學校公佈面談時間(2月19日至21日)
- 家長應預先在入學資訊查閱學校公佈面談時間的方式,並應配合學校公佈/通知的面談日期及時間。
- 特殊情況須經學校同意,方可調期,學校有權因應實際情況酌情處理。
4. 入學面談(3月1日至25日)
- 家長須預先留意學校的入學面談要求,並帶備學校要求的文件。
- 完成中央登記後,家長可登入教青局措施網頁取得“面談二維碼”。入校面談時以手機向學校人員出示該二維碼的截圖。該二維碼截圖一次可重複使用。
5. 公佈正取生名單及網上確認期(4月7日至9日)
4月7日教青局網頁和學校公佈正取生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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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中央登記的幼兒家長須在一戶通/教青局網頁:
查詢子女獲錄取正取生的情況。
在網上確認入讀一所學校。
取得“首次入學二維碼”並截圖備用。 |
- 獲學校錄取為正取生的幼兒,其家長必須按時在教青局網頁確認決定入讀的學校,逾期確認將無法保留學位。
- 倘修改已確認入讀的學校,必須於2025年4月9日或之前完成。
6. 學校公佈候補生的錄取名單(4月10日起)
- 家長應留意已報讀學校錄取名單的公佈方式。
- 倘候補生獲錄取通知,請按學校通知的期限內決定入讀的學校。
7. 家長到學校辦理入學/轉校手續(4月11日起)
- 正取生家長必須於4月14日或之前到學校完成入學手續。
- 正取生和候補生家長須按學校的手續要求,在通知的期限內帶備子女“首次入學二維碼”的手機截圖,向決定入讀的學校辦理入學/轉校手續。
- 倘家長改變決定入讀的學校,須按學校的要求,在通知的期限內帶同子女新的“首次入學二維碼”的手機截圖,到擬轉讀的學校辦理轉校手續;家長若提供澳門有效的手機號碼,將獲手機短訊確認報讀;同時,原來報讀的學校會收到該幼兒取消報讀的訊息。
- 新生的留位費不應早於4月11日繳交。
首次入學二維碼
2025年4月7日至30日期間,經中央登記的幼兒家長可登入教青局措施網頁取得“首次入學二維碼”。辦理手續時,家長可以手機向學校人員出示二維碼的截圖。每個“首次入學二維碼”僅可使用一次。倘家長有需要可再登入措施網頁重新取得二維碼。
8. 報讀其他學校(4月15日起)
- 倘子女於4月15日仍未獲學校錄取,又或擬選讀其他學校,家長可在教青局網頁查詢各校幼兒教育一年級學位情況,並自行向仍接受報名的學校查詢及報讀。
- 為保障適齡幼兒的入學需要,有需要的家長可向教青局申請“學位諮詢及安排服務”,可於辦公時間致電查詢或親臨教青局辦理。
其他訊息
- 倘家長委託他人前往教青局櫃台代辦“中央登記”手續,須預先填寫委託書(委託書樣本可到教青局櫃台索取或在教青局網頁下載)。受委託人須帶備填妥的委託書及其身份證明文件正本,並帶備幼兒及其父/母/監護人的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及副本,親臨櫃台辦理。
- 根據第9/2006號法律《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第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在幼兒教育階段,除非家長提出申請,否則不得要求學生留級。”
- 基於幼兒身心發展及其年齡的特徵,除因健康等特殊情況外,家長不應安排子女留級。
- 倘家長向學校提出幼兒教育階段留級的申請,請自行於3月1日起向學校申請。學校根據家長提交的留級申請信函和證明文件,按實際情況評估學生的留級需要。
- 中學及小學教育階段各級學生,以及非首次入學幼兒的報名日期於3月1日起,家長可自行到學校辦理。
- 6歲以下幼兒的特殊教育入學申請必須經兒童綜合評估中心安排教育安置評估。倘懷疑幼兒有融合教育或特殊教育需要,請致電28770233查詢或掃二維碼查閱有關資料。
融合教育和特殊教育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