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澳大灣區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廣東省廣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東莞市、中山市、江門市、肇慶市(以下稱珠三角九市),總面積5.6萬平方公里,2017年末總人口約7,000萬人,是我國開放程度最高、經濟活力最強的區域之一,在國家發展大局中具有重要戰略地位。

2017年7月1日,在國家主席習近平見證下,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崔世安、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主任何立峰、廣東省省長馬興瑞在香港共同簽署了《深化粵港澳合作 推進大灣區建設框架協議》。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7月3日發佈協議文本。

按照協議,粵港澳三地將在中央有關部門支持下,完善創新合作機制,促進互利共贏合作關係,共同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成為更具活力的經濟區、宜居宜業宜遊的優質生活圈和內地與港澳深度合作的示範區,打造國際一流灣區和世界級城市群。

中央於2019年2月18日正式公布《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是習近平主席親自謀劃、親自部署、親自推動的國家戰略,充分體現了中央對粵港澳合作的高度重視和關懷。《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共有11章,全文2萬6千多字。規劃綱要提出了大灣區的基本原則、戰略定位、發展目標和空間佈局,規劃了建設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加快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構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現代產業體系、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建設宜居宜業宜遊的優質生活圈、緊密合作共同參與“一帶一路”建設、共建粵港澳合作發展平台等重點領域。

來源:行政長官辦公室https://www.gce.gov.mo/bayarea/main.aspx?l=cn

建設粵港澳大灣區,既是新時代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的新嘗試,也是推動“一國兩制”事業發展的新實踐。《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是指導粵港澳大灣區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合作發展的綱領性文件。規劃近期至2022年,遠期展望到2035年。

基本原則

創新驅動,改革引領

協調發展,統籌兼顧

綠色發展,保護生態

開放合作,互利共贏

共享發展,改善民生

“一國兩制”,依法辦事

發展範疇

建設國際科技創新中心

加快基礎設施互聯互通

構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現代產業體系

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建設宜居宜業宜遊的優質生活圈

緊密合作共同參與“一帶一路”建設

共建粵港澳合作發展平台

來源:《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全文https://www.dsepdr.gov.mo/uploads/attachment/2019-03/922e335b7aa5031d7426ebb0d605b0d0.pdf

尊敬的董建華副主席、林鄭月娥行政長官、馬興瑞省長、王志民主任、林念修副主任:

各位嘉賓、各位朋友,女士們、先生們:

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是習主席親自謀劃、親自部署、親自推動的國家戰略,充分體現了以習近平主席爲核心的中央對粵港澳合作的高度重視和親切關懷。今天,粵、港、澳三地政府共同舉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宣講會”,圍繞日前公佈的《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分析研究規劃的內涵、協商推動規劃的落實,為共同打造世界級的灣區出謀獻策。

建設粵港澳大灣區是新時期、新形勢下,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創新合作機制、加強統籌部署的重要安排;也是中央支持港澳發展、構建區域新型合作關係的重大工程。《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的出台,為建設大灣區明確了方向、清晰了內容,描繪了精彩的藍圖。我們在推動《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的過程中,必須深刻認識到“一國兩制”是粵港澳大灣區有別於其他國際一流灣區的最大特點,也是最大優勢。對於推動內地與港澳深化合作,提升港澳在國家經濟發展和對外開放中的地位與功能,為港澳發展注入新動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作爲粵港澳大灣區的中心城市之一,澳門特別行政區正積極部署、加快對接和佈局,充分發揮“一國兩制”的制度優勢,發揚澳門同胞愛國愛澳的情懷,全力參與大灣區建設。《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提出了大灣區的戰略定位、發展目標和空間佈局,制訂了建設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加快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構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現代產業體系、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建設宜居宜業宜遊的優質生活圈、緊密合作共同參與“一帶一路”建設等重點領域。我們深刻的感受到,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將爲澳門特別行政區帶來重大的發展機會,這讓廣大澳門同胞深受鼓舞。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和社會各界必定把握機遇,加快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在參與大灣區建設中,澳門特別行政區將堅持提升自身能力和加強區域合作的“兩條腿”走路,作為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路徑。根據《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的部署,澳門將進一步發揮作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和“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的優勢,推動新興產業做精做強,加快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步伐。我們正不斷充實“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功能,重點打造服務灣區、輻射泛珠的“旅遊教育培訓基地”。深化“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的功能,打造“中葡經貿合作會展中心”、“中葡中小企業商貿服務中心”、“葡語國家商品集散中心”、“中國與葡語國家金融服務平台”和“中葡雙語人才培訓基地”。粵港澳大灣區各城市的產業分工和角色定位各有不同,澳門要在合作中獲得成效,必須利用自身優勢,採取“定位合作、錯位發展”的策略。善用政策紅利和創新動力,把大灣區各城市作為經濟適度多元的發展腹地,為澳門開闢更廣闊的發展空間。

在參與大灣區建設中,澳門特別行政區將繼續堅持務實進取的態度,發揮先行先試的作用,促進灣區共同發展。為更好統籌澳門參與大灣區的建設,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成立了“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工作委員會”,並主動把《澳門五年發展規劃》、年度施政工作對接《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更有針對性地參與灣區建設。大灣區涉及到“一個國家、兩種制度、三個關稅區”,需要實事求是地解放思想、勇於創新。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和廣東省政府的有關部門在率先推出遊艇自由行的實施方案後,兩地口岸部門通力合作,成功在港珠澳大橋珠澳口岸採用了“合作查驗,一次放行”的創新通關模式。逐步放寬澳門單牌車進入橫琴的措施,也為下一階段粵港澳三地車輛便利通行灣區作出有益的探索。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將圍繞大灣區新的各項惠民政策,與廣東省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一起努力,繼續務實創新,勇於發揮政策創新“試驗田”的作用。

在參與大灣區建設中,澳門特別行政區將積極對接國家戰略、切實發揮澳門的國際化優勢,作為提高國際知名度與競爭力的重要平台。得到中央批准,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簽署了《關於支持澳門全面參與和助力“一帶一路”建設的安排》,將大灣區建設和“一帶一路”建設有機銜接。粵港澳大灣區作為國家對外開放的前沿陣地,背靠泛珠三角區域的廣闊腹地,同時對接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對外服務配合“一帶一路”建設,對內深入推進改革開放。在當前的歷史機遇下,積極參與“一帶一路”和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是保持澳門長期繁榮穩定的重大決策。在參與“一帶一路”建設方面,發揮澳門所長,加强內地與“一帶一路”沿綫的葡語國家的合作,促進各項要素的流通,使“一帶一路”戰略覆蓋面更廣,進入到更多的市場。通過優化區域發展格局,共同努力把粵港澳大灣區打造成為“一帶一路”的重要支撐區。

在參與大灣區建設中,澳門特別行政區將加大力量扶持科技創新,積極參與建設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為落實好《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加大澳門參與創新科技的力度,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在“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工作委員會”下,設立“創新、科技及智慧城市發展專責組”,推進“廣州—深圳—香港—澳門”科技創新走廊建設,通過集聚國際創新資源,著力提升科技成果轉化能力,努力把大灣區建設成為全球科技創新高地。我們一直認真落實習主席關於澳門高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擴大對創新工作的投入,鼓勵澳門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加大科技創新力度。同時,我們注重與大灣區城市加強產學研合作,加快創新驅動發展,著力為大灣區青年創新創業提供更多機遇和更好條件。

在參與大灣區建設中,澳門特別行政區將繼續高度重視青年的發展,做好《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的宣講工作,鼓勵社會各界積極參與。今天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領導將對規劃綱要作宣講工作,介紹規劃綱要的重點和要點。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也計劃在澳門陸續舉辦相關的宣講會、座談會,把《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的意義和內容講清講透,為調動社會各界的積極性做好思想準備。我們也關注到,國家部委陸續推出很多惠民便民的措施,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將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等國家部委保持密切溝通,圍繞基建設施互聯互通、共建優質生活圈等澳門同胞關心的議題進行重點宣講,進一步增強澳門同胞在大灣區的獲得感。

我們尤其會關心青年一代,鼓勵他們把握大灣區發展機遇,到大灣區求學就業、創新創業,迎接“走出去、引進來”的雙向合作,實現自身的發展和進步。去年10月在澳門成功舉辦了“大灣區青年論壇”,澳門將繼續爲大灣區青年搭建好這個凝聚智慧、交流分享、共同發展的平台。同時,我們將努力打造“以中華文化為主流,多元文化共存”的交流合作基地,善用中西文化在澳門交匯四百餘年的歷史積澱,助力建設文化大灣區。

新時代有新作為,新的一年,在以習主席為核心的中央的堅強領導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將繼續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積極對接“一帶一路”建設和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按照國家所需、澳門所長的定位,發揮“一中心、一平台”的優勢,服務國家發展大局,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各兄弟城市。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將與廣大澳門同胞積極作為、共同努力,爲迎接澳門回歸祖國二十周年、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貢獻力量。

謝謝!

來源 :行政長官辦公室https://www.gce.gov.mo/read_news_page.aspx?reader=m&lang=cn&newsid=2661&print=true

  1. 優化提升中心城市。以香港、澳門、廣州、深圳四大中心城市作為區域發展的核心引擎,繼續發揮比較優勢做優做強,增強對周邊區域發展的輻射帶動作用。(第三章,第二節)
  2. 澳門。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促進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打造以中華文化為主流、多元文化共存的交流合作基地。(第三章,第二節)
  3. 建設開放互通、佈局合理的區域創新體系。推進「廣州—深圳—香港—澳門」科技創新走廊建設,探索有利於人才、資本、信息、技術等創新要素跨境流動和區域融通的政策舉措,共建粵港澳大灣區大數據中心和國際化創新平台。(第四章,第一節)
  4. 市軍民融合創新發展,支持創建軍民融合創新示範區。支持港深創新及科技園、中新廣州知識城、南沙慶盛科技創新產業基地、橫琴粵澳合作中醫藥科技產業園等重大創新載體建設。(第四章,第二節)
  5. 支持澳門中醫藥科技產業發展平台建設。(第四章,第二節)
  6. 推進香港、澳門國家重點實驗室夥伴實驗室建設。(第四章,第二節)
  7. 增強澳門、珠海等機場功能,推進大灣區機場錯位發展和良性互動。(第五章,第一節)
  8. 支持澳門機場改擴建。(第五章,第一節)
  9. 支持澳門機場發展區域公務機業務。(第五章,第一節)
  10. 推進粵澳新通道(青茂口岸)、橫琴口岸(探索澳門蓮花口岸搬遷)、等新口岸項目的規劃建設。(第五章,第一節)
  11. 加快推進珠三角水資源配置工程和對澳門第四供水管道建設,加強飲用水水源地和備用水源安全保障達標建設及環境風險防控工程建設,保障珠三角以及港澳供水安全。(第五章,第四節)
  12. 強化城市內部排水系統和蓄水能力建設,建設和完善澳門、珠海、中山等防洪(潮)排澇體系,有效解決城市內澇問題。(第五章,第四節)
  13. 依托香港、澳門、廣州、深圳等中心城市的科研資源優勢和高新技術產業基礎,充分發揮國家級新區、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國家高新區等高端要素集聚平台作用,聯合打造一批產業鏈條完善、輻射帶動力強、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增強經濟發展新動能。(第六章,第二節)
  14. 支持澳門打造中國—葡語國家金融服務平台,建立出口信用保險制度,建設成為葡語國家人民幣清算中心,發揮中葡基金總部落戶澳門的優勢,承接中國與葡語國家金融合作服務。(第六章,第三節)[涉及中葡平台]
  15. 研究探索建設澳門—珠海跨境金融合作示範區。(第六章,第三節)
  16. 大力發展特色金融產業。澳門發展租賃等特色金融業務,探索與鄰近地區錯位發展,研究在澳門建立以人民幣計價結算的證券市場、綠色金融平台、中葡金融服務平台。(第六章,第三節)
  17. 支持澳門加快建設葡語國家食品集散中心。(第六章,第三節)[涉及中葡平台]
  18. 支持澳門培育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會議展覽品牌。(第六章,第三節)
  19. 在保障珠江河口水域洩洪納潮安全的前提下,支持澳門科學編制實施海域中長期發展規劃,進一步發展海上旅遊、海洋科技、海洋生物等產業。(第六章,第四節)
  20. 支持澳門建設中葡雙語人才培訓基地,發揮澳門旅遊教育培訓和旅遊發展經驗優勢,建設粵港澳大灣區旅遊教育培訓基地。(第八章,第一節)[涉及中葡平台]
  21. 支持澳門加大創新型人才和專業服務人才引進力度,進一步優化提升人才結構。(第八章,第一節)
  22. 支持香港、澳門、廣州、佛山(順德)弘揚特色飲食文化,共建世界美食之都。(第八章,第二節)
  23. 加強粵港澳青少年交流。支持「粵港澳青年文化之旅」和澳門「千人計劃」等重點項目實施,促進大灣區青少年交流合作。(第八章,第二節)
  24. 支持澳門發揮東西方多元文化長期交融共存的特色,加快發展文化產業和文化旅遊,建設中國與葡語國家文化交流中心。(第八章,第二節)[涉及中葡平台]
  25. 支持澳門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在澳門成立大灣區城市旅遊合作聯盟,推進粵港澳共享區域旅遊資源,構建大灣區旅遊品牌,研發具有創意的旅遊產品,共同拓展旅遊客源市場,推動旅遊休閒提質升級。(第八章,第三節)
  26. 支持澳門與鄰近城市探索發展國際遊艇旅遊,合作開發跨境旅遊產品,發展面向國際的郵輪市場。(第八章,第三節)
  27. 探索開通澳門與鄰近城市、島嶼的旅遊路線。(第八章,第三節)
  28. 積極推進港澳青年創業就業基地建設。實施「粵澳暑期實習計劃」和「澳門青年到深圳實習及就業項目」,鼓勵港澳青年到廣東省實習就業。(第八章,第四節)
  29. 支持澳門建設中國與葡語國家青年創新創業交流中心。(第八章,第四節)[涉及中葡平台]
  30. 支持舉辦粵港、粵澳勞動監察合作會議和執法培訓班。(第八章,第四節)
  31. 支持澳門、香港分別發揮中藥質量研究國家重點實驗室夥伴實驗室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中藥檢測中心優勢,與內地科研機構共同建立國際認可的中醫藥產品質量標準,推進中醫藥標準化、國際化。(第八章,第五節)
  32. 支持粵澳合作中醫藥科技產業園開展中醫藥產品海外註冊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發展健康產業,提供優質醫療保健服務,推動中醫藥海外發展。(第八章,第五節)
  33. 加強跨境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的銜接,探索澳門社會保險在大灣區內跨境使用,提高香港長者社會保障措施的可攜性。(第八章,第六節)
  34. 進一步完善澳門單牌機動車便利進出橫琴的政策措施。(第九章,第二節)
  35. 研究擴大澳門單牌機動車在內地行駛範圍。(第九章,第二節)
  36. 支持澳門以適當方式與絲路基金、中拉產能合作投資基金、中非產能合作基金和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開展合作。(第九章,第三節)
  37. 充分發揮港澳在國家對外開放中的特殊地位與作用,支持香港、澳門依法以「中國香港」、「中國澳門」名義或者其他適當形式,對外簽署自由貿易協定和參加有關國際組織,支持香港在亞投行運作中發揮積極作用,支持澳門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加入亞投行,支持絲路基金及相關金融機構在香港、澳門設立分支機構。(第九章,第三節)
  38. 發揮澳門與葡語國家的聯繫優勢,依托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辦好中國—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澳門),更好發揮中葡合作發展基金作用,為內地和香港企業與葡語國家之間的貿易投資、產業及區域合作、人文及科技交流等活動提供金融、法律、信息等專業服務,聯手開拓葡語國家和其他地區市場。(第九章,第三節)[涉及中葡平台]
  39. 支持粵港澳三地按共建共享原則,在廣州南沙規劃建設粵港產業深度合作園,探索建設粵澳合作葡語國家產業園,合作推進園區規劃、建設、開發等重大事宜。(第十章,第二節)[涉及中葡平台]
  40. 配合澳門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高水平建設珠海橫琴國際休閒旅遊島,統籌研究旅客往來橫琴和澳門的便利措施,允許澳門旅遊從業人員到橫琴提供相關服務。(第十章,第三節)
  41. 支持橫琴與珠海保稅區、洪灣片區聯動發展,建設粵港澳物流園。加快推進橫琴澳門青年創業谷和粵澳合作產業園等重大合作項目建設,研究建設粵澳信息港。(第十章,第三節)
  42. 支持粵澳合作中醫藥科技產業園發展,探索加強與國家中醫藥現代化科技產業創新聯盟的合作,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前提下,為園區內的企業新藥研發、審批等提供指導。(第十章,第三節)
  43. 支持珠海和澳門在橫琴合作建設集養老、居住、教育、醫療等功能於一體的綜合民生項目,探索澳門醫療體系及社會保險直接適用並延伸覆蓋至該項目。(第十章,第三節)
  44. 在符合橫琴城市規劃建設基本要求的基礎上,探索實行澳門的規劃及工程監管機制,由澳門專業人士和企業參與民生項目開發和管理。(第十章,第三節)
  45. 研究設立為澳門居民在橫琴治病就醫提供保障的醫療基金。(第十章,第三節)
  46. 研究在橫琴設立澳門子弟學校。(第十章,第三節)
  47. 支持橫琴與澳門聯手打造中拉經貿合作平台,搭建內地與「一帶一路」相關國家和地區的國際貿易通道,推動跨境交付、境外消費、自然人移動、商業存在等服務貿易模式創新。(第十章,第三節)[涉及中葡平台]
  48. 支持橫琴為澳門發展跨境電商產業提供支撐,推動葡語國家產品經澳門更加便捷進入內地市場。(第十章,第三節)[涉及中葡平台]
  49. 推進澳門和中山在經濟、社會、文化等方面深度合作,拓展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新空間。(第十章,第三節)

來源:政策研究和區域發展局https://www.dsepdr.gov.mo/uploads/attachment/2019-03/e3f20531158687b7d2d9e07a97453740.pdf

第一:出台關於居民個人183天判定標準的操作辦法;

第二:出台關於境外人才個人所得稅稅負差額補貼政策;

第三:支持大灣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

第四:鼓勵港澳青年到大灣區內地9市創新創業;

第五:出台港澳高校和科研機構參與廣東省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的實施意見;

第六:全面啟動粵港澳大灣區出入境便利化改革試點;

第七:便捷粵港澳三地跨界車輛通行;

第八:擴大海關跨境快速通關對接項目實施範圍。

來源:新聞局https://www.gov.mo/zh-hant/news/274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