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諧校園-以愛同行.拒絕欺凌
和諧校園齊共創海報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重視學生的健康成長,一直以“預防為先、教育為重”的原則開展“和諧校園”工作,致力與各界共同為學生營造關愛、友善、和諧的社會環境和氛圍。

  多年來,教育及青年發展局透過資助輔導機構在校提供學生輔導服務,學生輔導員除為有需要學生提供個別輔導外,也為不同教育階段的學生舉辦弱健共融、和諧校園、預防暴力和欺凌行為、處理人際衝突、善用互聯網、自我保護、珍惜生命及情緒管理等預防及發展性輔導活動,協助學生建立正確的價值觀、和諧的人際關係及善用互聯網,從而促進身心健康。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亦協助學校加強校園安全管理及推動德育小組工作,並透過各項培訓加強教職員對欺凌的認識及敏感度,在課堂及課餘生活中,多留意學生之間的互動情況,營造互相尊重及友愛互助的氛圍,並教導學生遇有衝突事件時應運用適當的方法處理。

  家庭是學生健康成長的重要一環,教育及青年發展局致力推動“家校合作”,透過各類親職教育提升家長對子女成長階段的認識,促進親子溝通技巧,協助建立良好的親子關係,在子女成長路上提供親密支持、信任和保護。

甚麼是“欺凌行為”?

  • 欺凌者與被欺凌者之間的權力並不平等,被欺凌者沒有能力作出反擊;
  • 以多欺寡或以強欺弱;
  • 透過肢體暴力、攻擊性語言、排斥、孤立或強索的形式來傷害別人;
  • 上述的全部或部分情況持續地出現。


常見的校園欺凌行為的類型:

類型 例子
肢體暴力 推撞、打人、以肢體暴力惡意侵害等。
攻擊性言語 起花名、譏笑身材、樣貌或背景,甚至言語斥責。
排擠孤立別人 故意無視別人存在、聯同他人加以排斥、恐嚇阻止等。
強索行為 刻意地強取或收藏他人的物品,或以威嚇方法強迫別人為自己服務等。
網絡欺凌 透過電郵、短訊、 互聯網等發放侮辱性的訊息或作人身攻擊的言論,以嘲弄及中傷別 人。除文字外,還包括照片、短片、聲音等使受害人感到尷尬、 受威脅的訊息。

遇上欺凌怎麼辦?

我是學生

  • 當遭遇欺凌時,不應啞忍和隱瞞,應即時向家長、教師、或學生輔導員等可信賴的成年人求助,倘事件嚴重,應立即報警處理。
  • 當目睹欺凌事件時,不應袖手旁觀,應向家長、教師或學生輔導員說出事件,讓學校及早作出處理,期能將傷害減到最低。因為欺凌對人的身心具有深遠的負面影響,所有學生都有責任共建安全和諧的校園。
  • 當欺凌別人時,請緊記欺凌不但對別人的身心造成不可磨滅的傷害,且可能須負上刑事責任,後果嚴重,切勿以身試法。當遇到衝突及情緒受影響時,謹記深呼吸,離開現場,待冷靜後再以理性的方式和平解決問題。倘有需要,請向家長、教師或學生輔導員求助。

我是學校人員

  • 當發現學生遭遇嚴重欺凌事件,應先保障學生安全,儘快安排學生送院治理,同時通知家長及報警處理;
  • 學校也可以透過學校安全聯絡網通知司法警察局關注少年組有關事件,並安排老師或駐校學生輔導員陪同學生及家長往司法警察局報案;
  • 學校必須同時通報教育及青年發展局,並儘快進入涉事學生班級進行解說或為全校學生舉行事件說明會,教導學生建立包容、關愛校園氛圍,並應以正面方式解決衝突;
  • 駐校學生輔導員向被欺凌者及欺凌者提供協助,須關顧及分別約見雙方家長,在客觀條件許可及雙方同意的情況下,為雙方學生及其家長召開復和會議以修補關係;
  • 倘涉事學生或家長要求調班或轉校,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儘量配合,亦可以建議家長到教育及青年發展局申請學位求助服務。

我是家長

  • 當發現子女被欺凌,應保持冷靜,鼓勵子女說出所面臨的困擾,細心聆聽並一起探討問題的成因及可行的解難之道;倘有需要,應儘快向學校了解事件,共商解決問題的方案,讓子女得到合適的保護;倘事件嚴重應立即報警處理,如子女因欺凌事件引起心理困擾,可向學生輔導員尋求輔導服務。
  • 當發現子女目睹欺凌事件時,家長應鼓勵子女說出欺凌事件及教導子女舉報技巧,最好由家長聯絡學校,讓學校及早介入事件,同時必須與學校商討適當措施保護舉報者的人身安全。平日應教導子女遇欺凌事件時要勇於舉報,啞忍只會助長欺凌者的行為,使更多人受到傷害。
  • 當發現子女是欺凌者,應保持冷靜,避免責備子女,同時,積極配合學校及駐校輔導員一起找出子女欺凌別人的原因,鼓勵子女向被欺凌者道歉,以達至復和及修補關係。日後亦應教導子女人際相處技巧及理性處理衝突方法等,亦可向學生輔導員尋求輔導服務。

參考資料:
1. 黃成榮(2002),《教導學童遠離欺凌》,香港:復和綜合服務中心。
2. 黃成榮、鄭漢光及馬勤(2006)《全校總動員處理學童欺凌:實踐及研究》,香港:香港城市大學青年研究室。

求助渠道

  1. 可向信任的親人、同學或朋友傾訴
  2. 可向教師或家長求助
  3. 可向學校教職員或學生輔導員求助(可寫信或電郵)
  4. 可向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求助(可電郵capee@dsedj.gov.mo或在教育及青年發展局網頁留言)
  5. 可報警求助(司法警察局報案熱線:993或治安警察局求助熱線:999/110/112)

刑責知識知多些

以下資料輯錄自現行《刑法典》,有關原文請參閱印務局網頁:https://bo.io.gov.mo/bo/i/95/46/codpencn/default.asp

類型 行為 刑責、《刑法典》條文
傷人 傷害他人身體或健康 處最高三年徒刑或科處罰金。(第137條)
毆鬥 介入或參加二人或二人以上之毆鬥,而該毆鬥致人死亡或身體完整性受嚴重傷害 處最高三年徒刑或科處罰金。(第145條)
恐嚇 以實施特定罪行來威脅他人,足以使他產生恐懼或不安,又或足以損害他的決定自由 處最高二年徒刑或科處罰金。(第147條)
脅迫 以暴力、或以重大惡害相威脅等手段,強迫他人作為或不作為,或強迫他人容忍某種活動 處最高三年徒刑或科處罰金。(第148條)
誹謗 向第三人將一事實歸責於他人,而該事實係侵犯他人名譽或別人對他人之觀感,即使以懷疑方式作出該歸責,或向第三人作出侵犯他人名譽或別人對他人觀感之判斷,又或傳述以上所歸責之事實或所作之判斷 處最高六個月徒刑或科處罰金。(第174條)
侮辱 將侵犯他人名譽或別人對他人觀感之事實歸責於他人,即使以懷疑方式作出該歸責,又或向他人致以侵犯其名譽或別人對其觀感之言詞 處最高三個月徒刑或科處罰金。(第175條)
侵入他人之私人生活 意圖侵入他人之私人生活,尤其係家庭生活或性生活之隱私,而在未經同意下作出下列事實:
a)截取、錄音取得、記錄、使用、傳送或洩露談話內容或電話通訊;
b)獲取、以相機攝取、拍攝、記錄或洩露他人之肖像、或屬隱私之物件或空間之圖像;
c)偷窺在私人地方之人,或竊聽其說話;或
d)洩露關於他人之私人生活或嚴重疾病之事實。
處最高二年徒刑或科處罰金。(第186條)
不法之錄製品及照片 未經同意,作出下列行為:
a) 將他人所述而非以公眾為對象之言詞錄音,即使該等言詞係對錄音之人所述;或
b) 使用或容許他人使用上項所指之錄製品,即使錄製品係合乎規範製作。
違反他人意思,且在非屬法律容許之情況下,作出下列行為:
a) 以相機攝取他人、或拍攝他人,即使行為人係在其本身正當參與之事件中為之;或
b) 使用或容許他人使用上項所指之照片或影片,即使照片或影片係合乎規範獲得。
處最高二年徒刑或科處罰金。(第191條)
勒索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正當得利,而以暴力、或以重大惡害相威脅等手段,強迫他人作出使該人或別人有所損失之財產處分。 處最高八年徒刑。(第215條)

影音專區

欺凌行為不是遊戲,為自己勇敢發聲,讓我們有機會幫助你

《從來未屈服》音樂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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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籍/教材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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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緒?我有得揀!》宣傳小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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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 藏書地點
有教無戾 校園欺「零」計畫實務手冊 第七冊、第八冊(小學篇) - 教育心理輔導及特殊教育中心
有教無戾 校園欺「零」計畫實務手冊 第九冊、第十冊(小學篇)
有教無戾 校園欺「零」計畫實務手冊 第三冊、第四冊(中學篇)
Project C.A.R.E. Children and Adolescents at Risk Education
只能被欺負嗎? : 零霸凌, 這樣做就對了! / 穆斯塔法.賈南 (Mustafa Jannan)著; 林碧清譯
教導學童遠離欺凌 / 黃成榮著
校園欺凌篇 / 鄭惠君編輯
阻止欺凌,你可以做到!/凱撒琳•陳愛花著;謝影譯
我不一個人忍耐!不要被霸凌打敗/嶋崎政男監修;住本奈奈海繪;周姚萍譯
醜小鴨的抗欺凌日誌/羅思敏醫生、陳選豪醫生合著
別找我麻煩:37個幫助孩子勇敢面對霸凌的好對策/蘇珊•艾考芙•格林著;李岳霞、王素蓮譯
一起向校園霸凌說「不」!/鄭又珍著;鄭惠原繪圖;林育帆譯
其實我不想霸凌別人/艾琳•法蘭科著;寶拉•希菲繪圖;孔繁璐譯
霸凌是甚麼/森田洋司著;李欣怡譯
校園霸凌防制政策與實務 – 政策工具之觀點/林斌著
安全上學 快樂成長 : 如何防止校園欺凌與克服社交退縮 / 張雷, 馮有方, 王燕著 - 教育心理輔導及特殊教育中心
- 職業技術教育活動中心
- 教育資源中心
抗拒欺凌暴力 / 安藤由紀, 幌岩奈奈著; 喬瑩潔, 李常秀譯 - 教育心理輔導及特殊教育中心
- 親職教育中心
- 德育中心
- 黑沙環青年活動中心
- 外港青年活動中心
- 教育資源中心
學童欺凌研究及對策 : 以生命教育為取向 / 黃成榮著 -教育心理輔導及特殊教育中心
- 職業技術教育活動中心
- 教育資源中心
解決學童欺凌問題 = How to help your child overcome bullying for parents / 席拉.蒙羅 (Sheila Munro)著; 新苗編譯小組譯 - 教育心理輔導及特殊教育中心
- 親職教育中心
其實, 我不想霸凌別人! = Tough! / 艾琳.法蘭科(Erin Frankel)著; 寶拉.希菲(Paula Heaphy)圖; 孔繁璐譯. - 親職教育中心
- 親職教育中心(湖畔)
- 德育中心
- 教育資源中心
遇見霸凌, 我要裝作沒看見嗎? = Dare! / 艾琳‧法蘭科(Erin Frankel) 文; 寶拉‧希菲(Paula Heaphy)圖; 孔繁璐譯.
我被霸凌了, 怎麼辦? = Weird! / 艾琳‧法蘭科(Erin Frankel)著; 寶拉‧希菲(Paula Heaphy)圖; 孔繁璐譯.
香港小學學童欺凌現象與對策研究報告 = A study of school bullying in primary schools in Hong Kong / 黃成榮...等著 - 教育資源中心
霸凌女孩 [電子資源] : 女孩也會欺負人 = Girl bullying: girls can be bullies / 美國專業教育影片製作公司攝製.
欺凌弱小 [電子資源] : 你不必再忍受了! = Bullying: you don't have to take it anymore! / 美國專業教育影片製作公司攝製.

註: 教育資源中心服務對象:
- 本澳現職教師、學校專職人員;
- 教育、社會服務機構或團體的相關人員;
- 退休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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