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查閱納入資助範圍的本地持續教育課程
1) 教青局網頁; 2) 教青局/持續進修發展計劃APP; 3) 一戶通。 |
| 2. 報讀持續教育課程
1) 受益人持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或電子身份向納入資助範圍的機構辦理報名手續; 2 ) 受益人手機會收到教青局發出的一次性驗證碼,機構於報名系統輸入受益人提供的驗證 碼後,才能完成報讀程序 ; 3) 不可委託他人報名; 4) 不可報名已開始的項目; 5) 不可同時報名時間重疊的項目。 以下本地持續教育課程須自先支付後申請; ✓ 於2026-2029年度“計劃”報讀單一課程使用資助金額≧3,000澳門元 ✓ 於2026-2029年度“計劃”曾使用資助報讀的任一課程出席率低於30% ✓ 截至2026年3月31日,2023-2026年度“計劃”整體出席率低於30% ✓ 曾違反特定義務(如:讓他人使用其身份證報讀或代其上課/不配合監察等) |
| 3. 資助方式
1)受益人報名時,由個人進修帳戶支付學費或考試費,如帳戶不足以支付全數費用時,受 益人須自行繳付不足之金額; 2)先支付後申請的受益人報讀之課程有效出席率達70%之日起計180日內,且不遲於2029 年7月31日或之前透過一戶通或本局專頁提出發放資助申請。 |
| 4. 保證金 1) 受益人報名時,由個人進修帳戶支付費用,再在餘額中扣除費用的50%作保證金, 不足百元的金額不作計算; 2) 如帳戶餘額不足時,則扣除全部餘額; 3) 如帳戶餘額為零時,則不作扣除; 4) 受益人出席率達70%,保證金將退回其帳戶; 5) 不設任何原因的缺勤申請; 6) 先支付後申請的受益人無須扣除課程保證金。 |
| 5. 核對收據
機構須列印一式兩份的收據,受益人核對收據上的資料,並簽署作實。 |
| 6. 報名手續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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