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第168/201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第七條的規定:
(一) 為進行“卓越表現教師”榮譽提名的前期評審工作,教學人員專業委員會可按照第147/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第九款規定設立專責小組。
(二) 在進行上款所指的前期評審時,專責小組協調員可邀請對商議事項有認識或有經驗的人士協助分析及提供意見。
(三) 根據專責小組在完成對提名的前期評審後所作的報告書,教學人員專業委員會以全體會議的方式進行甄選獲取“卓越表現教師”榮譽的教師。
根據第168/201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第七條的規定:
(一) 為進行“卓越表現教師”榮譽提名的前期評審工作,教學人員專業委員會可按照第147/2012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第九款規定設立專責小組。
(二) 在進行上款所指的前期評審時,專責小組協調員可邀請對商議事項有認識或有經驗的人士協助分析及提供意見。
(三) 根據專責小組在完成對提名的前期評審後所作的報告書,教學人員專業委員會以全體會議的方式進行甄選獲取“卓越表現教師”榮譽的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