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學年“百分百家長獎勵計劃”
章程
目的:
- 鼓勵家長持續自我提升,陪伴孩子一起健康成長。
- 讓熱心及積極投入親子教育的家長獲得表揚和認同。
- 推廣家庭核心價值。
對象:本澳幼、小、中學教育階段的學生家長或監護人(以下統稱“家長”),並須先申請成為本局“家長學園”計劃的會員。
計劃期限:2024 年 9 月 1 日至 2025 年 8 月 31 日
主辦及協作單位:教育及青年發展局作為主辦單位,其他獲邀請的政府部門、社會服務機構、團體及學校等作 為協作單位,共同推廣本計劃的各項活動。
獎勵項目:
獎勵積極參與社區或學校舉辦以下活動的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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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子活動: 親子世遺遊、親子博物館遊、親子遠足、親子烹飪、親子手工、親子運動 會/競技賽、親子嘉年華會及其他親子戶外康體活動等。
- 家長教育活動: 家長教育講座、家長教育課程、家校合作培訓、親子工作坊、家長學 習小組、家長讀書會、家長說明會等。
- 學校或社區義務工作或活動: 參與學校“家長資源角”的管理,組織及帶領親子參與 學習活動,協助校運會、家長會、家校合作活動、義務工 作培訓及交流活動、探訪社區或弱勢社群等。
獎勵:
獎勵稱號 |
參加活動時數/條件 |
獎項 |
百分百金星家長 |
該學年內累計60小時或以上 |
嘉許狀 + 書券$600.00 |
百分百銀星家長 |
該學年內累計40小時或以上 |
嘉許狀 + 書券$400.00 |
百分百銅星家長 |
該學年內累計20小時或以上 |
嘉許狀 + 書券$200.00 |
參加辦法:
- 參與本計劃之家長,須先申請成為本局“家長學園”計劃的會員。
計算方法:
- 活動時數由舉辦活動的單位確認並輸入至本計劃的“活動資料登記系統”的為準。
- 家長須在活動開始及結束時,以電子簽到的形式作簽到及簽退記錄。倘家長出現遲到或早退,則以家長實際的簽到及簽退時間計算;倘遲到超過半小時者,該次活動時數將不獲計算。
- 倘家長未有在活動開始或結束時,以電子簽到的形式作記錄,將影響其參與活動時數的 計算。
- 不足半小時的單次活動時數不予計算;若活動時數超過 30 分鐘但不足 1 小時,則以 1小時計算;超過 1 小時 30 分鐘但不足 2 小時,則以 2 小時計算。
- 以每項活動參與的時間計算,單次活動的計算時數上限為 2 小時。
獎項頒發:
- “百分百金星家長”獎項的嘉許狀及書券將於本局舉辦的嘉許禮中頒發。
- “百分百銀星家長”及“百分百銅星家長”獎項的嘉許狀及書券將轉交由學校授予獲獎 者,獲獎者亦可選擇到位於氹仔布拉干薩街濠景花園24-26座地下的教育及青年發展局親職教育中心領取。獲獎者須在接獲領取通知30天內領取獎項,逾期視作放棄。
注意事項:
- 所有由學校舉辦,並獲批資助的年度家校合作活動項目,如符合本章程規定,均可納入本計劃。專項比賽或才藝欣賞活動,例如親子攝影比賽、欣賞才藝表演或出席畢業典禮等活動,不納入本計劃。
- 倘屬單次旅遊或露營性質之活動,按單次活動的計算時數標準計算,上限為2小時。
- 其他可納入本計劃的項目,本局將透過網頁或其他宣傳渠道公佈。
- 符合計算作獎勵的項目僅獲一次計算,有關時數不得重複在本局其他獎勵項目計算,本局為計算有關活動時數的唯一權限單位。
- 在同一學年僅向同一家長頒發一次獎勵稱號。
- “百分百家長”嘉許禮的舉行地點及日期將另行通知,而獲獎者有義務出席嘉許禮。
“家長學園”計劃入會方式:
- 親臨辦理:填妥申請表後遞交至教育及青年發展局總部或轄下中心。
- 網上辦理:透過“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手機應用程式,登入“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帳號進行網上申請。
- 詳情可瀏覽親職教育中心網頁 https://www.dsedj.gov.mo/cep/,或掃瞄以下QR Code,查看“家長學園”計劃章程。
查詢:親職教育中心,電話28841284。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就本章程保留最終解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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